为加强山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的作用,进一步激励市级传承人的工作积极性,切实解决传承人面临的现实困难。市文化局为全市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传承人103人兑现传承人补助资金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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