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子县14件文物移交至市博物馆保管

发布日期 2022-01-10 15:45:00 来源:山南市文化局(市文物局)

根据隆子县文物局反映暂存在县公安局的文物因保管条件限制,移交至市博物馆,1月5日-6日,山南市文物局多吉同志与市博物馆卓玛馆长前往隆子县开展文物交接工作。

此次移交文物共有14件其中12件为扎日乡洞参拉康文物,均为佛教造像类文物,于2016年因洞参拉康原住持丹巴益西老人年事已高,无法保证看管工作,向市、县级文物部门反映自愿将寺藏文物12件上交给政府保管。隆子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将文物暂时交给县公安局保管,并给老人发放了5万元奖金和荣誉证书,老人于2017年去世;另外2件为扎日乡曲桑村文物一件为造像、一件为佛龛,是2009年村民修路时在崖壁上发现,当时还发现了其它文物,根据村民反映其它文物在2009年时已交给市文物局,经查证,证实了其它文物均在市博物馆收藏,且部分已在二层西藏传统艺术展内展出。

近年来,虽然隆子县极力改善了文物安全环境,但可移动文物收藏和管理条件仍不成熟。为了确保这批文物安全,隆子县文物局和曲桑村决定将14件文物移交至市文物局。经市文化局(市文物局)领导综合考虑,14件文物交由市博物馆收藏,以便更好向公众提供展示服务、从而体现文物价值。

6日下午, 14件文物顺利移交至市博物馆,并在博物馆工作人员现场清点下办理文物入库登记手续。7日上午,已完成14件文物的拍摄、测量尺寸和基本信息录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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