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二届三次会议 第202212024号 (队伍建设类)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08-12 16:52:16 来源:山南市文化局(市文物局)

玛多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各行政村文艺演出队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山南市文化局始终高度重视行政村文艺演出队队伍建设,围绕健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目标,强化制度建设、资金投入和业务培训,推动行政村文艺演出队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制度建设。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宣传部 强基办 财政厅 文化厅关于全区组建行政村文艺演出队的意见》(藏文厅发〔201960号),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山南市行政村文艺演出队管理细则(暂行)》,按照自治区提出的“八有”要求,对经费保障、队员条件、队伍管理、人员培训等作出进一步细化,为行政村文艺演出队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强化资金投入。足额落实自治区财政为每个行政村文艺演出队每年安排的5万元补助经费;2020年,市文化局安排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248万元,为全市562个行政村文艺演出队采购音响设备、服装道具等。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制定下发行政村文艺演出队培训方案,充分利用市县两级艺术团文艺人才,以集中培训和驻团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有效扩大培训覆盖面,提高行政村文艺演出队创作演出能力。2020至今,全市开展行政村文艺演出队培训930余场次、12300余人次参与培训。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下一步,市文化局将积极对接上级业务部门,争取更多的资金和政策支持,确保行政村文艺演出队发展无后顾之忧。

感谢您对我市文化工作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联系单位及电话:山南市文化局0893-782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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