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二届三次会议 第202212033号 (经济建设类)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08-12 16:54:12 来源:山南市文化局(市文物局)

嘎玛多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为各县文化执法大队解决执法车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全市12县(区)文化局执法队均未配备执法车辆,随着社会和职责任务的不断发展扩大,12县(区)文化局执法队在文化市场执法领域承担的责任与压力与日俱增。委员所在贡嘎县空港新区移交山南市及森布日异地搬迁后日益增长的各类文化市场,文化市场数量较多,情况复杂又离县城路程较远,一定程度上不能满足新时期文化执法工作要求。国家文旅部和自治区文化厅层面目前暂未给基层配备所需执法车辆,市级执法队目前所使用车辆也是早些年执法协作对口交流单位(深圳文化执法支队)捐赠,目前车况不佳,市级财政紧张,更换执法新车面临困难。

依据《文化部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装备配备工作的指导意见》(文市发〔201039号)精神,明确加强装备配备工作的主要任务包含配备执法专用车辆。县区级巡查用车每5人配备1辆,每机构不少于2辆,暗访用车按需配备要求,建议县级自行解决。下一步市文化局将积极与各县(区)人民政府以及援藏省市对接协调执法专用车辆事宜。

感谢您对我市文化工作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联系单位及电话:山南市文化局0893-782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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