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项目传习基地是保护、传承和发展非遗名录项目的重要场所和载体,为贯彻落实《关于申报第四批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习基地的通知》要求,4月16日,市文化局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人员一行前往浪卡子县、贡嘎县、琼结县等非遗项目传习场所实地查看传习活动开展情况。
在传习场所,市文化局工作组一行听取了非遗项目传承人汇报其在保护、传承、展示、传播等方面开展的各项工作以及传习场所日常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实地查看了传习活动场所,了解其传承计划和实践活动,按照第四批非遗项目传习基地申报要求,确定是否符合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习基地申报条件。
通过实地考察非遗项目传习场所,复核了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习基地申报对象实际情况,促进非遗工作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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