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旺久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错那市觉拉寺文物保护实施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觉拉寺属于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为有效解决觉拉寺存在的险情,我局多次组织相关人员赴实地进行调查,并对觉拉寺文物保护维修相关工作进行指导。2023年,完成了“山南市错那市觉拉寺维修保护工程设计方案”和项目前置手续,且自治区文物局对项目方案同意批复。为尽快落实该项目资金,经市文化局主要领导多次到自治区文物局、市发改委进行汇报对接,同意将该项目列入“十四五”中期评估调整项目。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对接觉拉寺文物保护维修项目的后续工作,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尽快落实落地。
感谢您对我市文物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联系单位及电话:山南市文化局 0893-7820254
山南市文化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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