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文化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 2021-11-29 12:40:17 来源:山南市文化局(市文物局)

山南市文化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我局的政务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更好地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我局编制了《林芝市文化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

我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务信息:

1.组织机构;    

2.政策文件;

3.公告公示;    

4.工作动态;    

5.统计数据;    

6.其他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凡不属于以下情况的,我局将依法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信息公开申请:    

1.不能公开的:    

(1)国家秘密;    

(2)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2.无法公开的:    

(1)不属于本机关掌握范围内的;    

(2)政务信息不存在的。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我局采用西藏山南市文化局门户网站、“山南文化”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可登陆西藏林芝政府信息网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    

除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务信息。    

1.提出申请    

向我局申请获取政务信息的,应当在网站上下载打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书面填写,我局接受当面、邮寄和传真方式递交的申请表。    

不受理通过电话、短信、口头等方式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咨询申请流程。    

2.受理    

我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核对申请人(单位)的身份信息,申请人(单位)应予以配合。    

经我局审核,申请人(单位)身份无误,《申请表》填写完整、规范的,予以受理。    

3.答复    

根据《条例》规定,我局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时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山南市文化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事宜由局办公室负责)    

办公室地址:山南市乃东区泽当镇格桑路15号    

联系电话:0893-7820254        

办公时间(工作日):9:30-13:00,,15:3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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